官方語言

出自维基百科,自由个百科全书

官方語言(英语:Official language),又叫「法定語言」,是經由國家政府或其他具有管轄權个組織所認定具備法定地位个語言。一個國家个官方語言,通常就是政府機構中使用个正式語言,是其公民与其政府机关通讯时使用个语言

交關地方有得多過一種个法定語言。像加拿大咾,就有兩種法定語言:英文法文同時享有法律地位。比利時就有三種法定語言:法文、荷蘭語德文。而瑞士就有四種:德文、法文、意大利話羅馬傳語。有些国家嘸沒法定正式官方语言,譬如美国。美国有30個州擔英语定为官方语言,但美国联邦法律裏向并嘸沒规定官方语言。不过,因为美国宪法等重要法律是用英语写个,因此葛咾实际丄是官方语言。

法定語言个多寡,搭當地人口面積無關。澳洲新加坡比,前者人口係後者4.44倍[1],面積1070倍[1],但前者無法定語言[2],而後者就有四種(中文、英文、馬拉文泰米爾文)。

參攷[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维基语录上有关个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