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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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晩笑堂竹荘畫傳》

駱賓王(640年—684年),字觀光義烏人。駱賓王出身寒門,七歲能詩,號稱神童。據說《詠鵝詩》就是伊歇所作。 唐朝初期个著名詩人,搭王勃楊炯盧照鄰合稱初唐四傑。684年徐敬業起兵討伐武則天,駱賓王起草爻著名个《爲徐敬業討武曌檄》,敬業敗後,賓王弗知所終,一說身殉,一說終身隱居。扶鸞个信眾以駱賓王之忠肝義膽搭文采昂揚,尊之爲神,號稱「南天駱恩師」,年年端午盛大奉祀。

《詠鵝》

鵝,鵝,鵝,
曲項向天歌。
白毛浮綠水,
紅掌撥清波。

生平[编辑]

龍朔初年,駱賓王擔任道王李元慶幕府屬官。後來相繼擔任武功主簿明堂主簿唐高宗儀鳳四年(679年),駱賓王升任朝廷侍御史官職。曾經畀人誣陷入獄,畀赦免後出任地方官臨海縣丞,蓋咾後人也稱佢駱臨海

光宅元年(684年),徐敬業起兵討伐武則天,駱賓王起草爻著名个《討武氏檄》,痛斥武則天个種種行爲。武則天讀到檄文中“蛾眉不肯讓人,狐媚偏能惑主”,衹是嘻笑,直到讀到“一抔之土未幹,六尺之孤安在”,大喫一驚,向左右大臣詢問話:“箇是誰人寫个?”有人回答是駱賓王所作,武則天邪氣弗開心个話:“箇是宰相个過失,駱賓王有昰然个才華,如然好讓佢流失在外懷才弗遇呢?”[1][2][3][4][5][6][7]

徐敬業兵敗後,駱賓王逃亡,弗知所終。《舊唐書》搭《資治通鑑》全駱賓王畀殺脫爻[8],《新唐書》本傳話佢“亡命不知所之”,《朝野僉載》話是投江而死,郗雲卿在《駱賓王文集》序中認爲“文明中,與嗣業於廣陵共謀起義,兵事既不捷,因致逃遁”,孟棨本事詩》說駱賓王逃脫後削髮爲僧,“遍遊名山。至靈隱,以周歲卒。”

一說駱賓王逃匿在乃朝南通一帶,據朱國楨《湧幢小品》記載,明正德九年(1514年),義烏南通城黃泥口一位曹姓農民挖地辰光有曾發現駱賓王墓,農人掘開墳墓,望“棺內人還衣冠如新”。農人大異之,乃末擔墓地封回。弗久墓址就畀水淹沒脫。乾隆十三年(1748年),任職南通个福建人劉名芳,派人下水搜尋,結果尋著幾根“枯骨查牙”,就當作駱賓王个骸骨,迎至狼山東南麓,箇就是保存至今个南通駱賓王墓

駱賓王个詩題材較爲廣泛,因才高位卑,憤激之情,常莊體現在紙丄。佢个五言律詩精工整煉,尤其擅長七言歌行,筆力雄健。名作《帝京篇》是初唐罕有个長篇詩歌,畀當時个人認爲是“絕唱”。佢對革新初唐个浮靡詩風,開闢唐代文學个繁榮局面起爻一定个作用。

相關著作[编辑]

  • 唐中宗時期,郗雲卿編輯有《駱賓王集》10卷,乃朝已經散佚脫。明清有4卷本、6卷本搭10卷本个《駱賓王集》,所收篇目大致相同,全是後人重新編輯个。

參考文獻[编辑]

  1. 《舊唐書•卷六十七•列傳第十七》:初,敬業傳檄至京師,則天讀之微哂,至“一抔之土未乾”,遽問侍臣曰:“此語誰爲之?”或對曰:“駱賔王之辭也。”則天曰:“宰相之過,安失此人?”
  2. 《新唐書•卷二百一•列傳第一百二十六》:賔王,義烏人。七歲能賦詩。初爲道王府屬,嘗使自言所能,賔王不答。曆武功主簿。裴行儉爲桃州總管,表掌書奏,不應,調長安主簿。武后時,數上疏言事。下除臨海丞,鞅鞅不得志,棄官去。徐敬業亂,署賔王爲府屬,爲敬業傳檄天下,斥武后罪。后讀,但嘻笑,至“一抔之土未乾,六尺之孤安在”,矍然曰:“誰爲之?”或以賔王對,后曰:“宰相安得失此人!”敬業敗,賔王亡命,不知所之。中宗時,詔求其文,得數百篇。
  3. 《唐詩紀事•卷七》:賓王,義烏人。七歲能賦詩。武后時,數上疏言事,除臨海丞,鞅鞅不得志,棄官去。徐敬業亂,以爲府屬,爲敬業檄武后罪。后讀但嘻笑,至“一抔之土未幹,六尺之孤安在”,矍然曰:“誰爲之?”或以賓王對。后曰:“宰相安得失此人。”敬業敗,亡命,不知所之。中宗時詔求其文,得數百篇。
  4. 《唐才子傳•卷一》:賓王,義烏人。七歲能賦詩。武后時,數上疏言事,得罪貶臨海丞,鞅鞅不得志,棄官去。文明中,徐敬業起兵欲反正,往投之,署爲府屬。爲敬業作檄傳天下,暴斥武后罪。后見讀之,矍然曰:“誰爲之?”或以賓王對,后曰:“有如此才不用,宰相過也。”及敗亡命,不知所之。
  5. 《唐語林•卷二•文學》:駱賓王年方弱冠,時徐敬業據揚州而反,賓王陷於賊庭,其時書檄皆賓王之詞也。每與朝廷文字,極數偽周,天后覽之,至“蛾眉不肯讓人,狐媚偏能惑主”,初微笑之。及見“一抔之土未幹,六尺之孤安在”,乃不悅,曰:“宰相因何失如此之人!”蓋有遺才之恨。
  6. 《酉陽雜俎•卷一忠志》:駱賓王爲徐敬業作檄,極疏大周過惡。則天覽及“蛾眉不肯讓人,狐媚偏能惑主”,微笑而已。至“一抔之土未幹,六尺之孤安在”,不悅曰:“宰相何得失如此人!”
  7. 《資治通鑒•卷第二百三•唐紀十九》:移檄州縣,略曰:“偽臨朝武氏者,人非溫順,地實寒微。昔充太宗下陳,嘗以更衣入侍,洎乎晚節,穢亂春宮。密隱先帝之私,陰圖後庭之嬖,踐元后于翬翟,陷吾君於聚。”又曰:“殺姊屠兄,弑君鴆母,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又曰:“包藏禍心,竊窺神器。君之愛子,幽之于別宮;賊之宗盟,委之以重任。”又曰:“一抔之土未幹,六尺之孤安在!”又曰:“試觀今日之域中,竟是誰家之天下!”太后見檄,問曰:“誰所爲?”或對曰:“駱賓王。”太后曰:“宰相之過也。人有如此才,而使之流落不偶乎!”
  8.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乙丑,敬業至海陵界,阻風,其將王那相斬敬業、敬猷及駱賓王首來降。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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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