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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居地个类型之一,也可作为一种行政区划类型。

1887年国际统计学会曾提出一个各国通用个居住区域分类系统,规定任何一个人口集中区,渠个人数拉2,000人以上者即可称为城市;弗足2,000人者则为乡村。由于各国情况弗同,难以适应各国个具体情况,故没被普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