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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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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回执法语Avis de réception,缩写A.R.),是邮政个一种单子,有些寄物事个人要看见收件人个签字或者是印章,箇個辰光邮电局就会畀其迭张单子。用个辰光,寄件人要勒上头写自己个地址搭名字,还有箇隻挂号邮件个号码。勒邮件签收个辰光,会让收件人先来勒箇张单子丄签字或者是盖章,再退畀寄件人。邮政回执一开始是勒在18世纪末出现个,1875年畀邮政总联盟采用,然后勒1879年畀其个继任者万国邮政联盟采用。[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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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1986).邮政业务规定汇编,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