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设立
外观

合并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一种机构编制方式,指个是拿两隻或两隻以上个机构个职责进行重组、整合,组成新个机构[1]。合并设立成一個机构以后,好分成“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加挂牌子”、“对外保留牌子”三种情况,融合程度由深到浅[1]。後头两种情况下头,畀撤销合并个机构分别叫“挂牌机构”搭仔“保留牌子机构”[2][3]。
另见
[编辑]参考
[编辑]- ↑ 1.0 1.1 许耀桐. 第八次机构改革:若干重要概念术语解析.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8, (5).
- ↑ “对外保留牌子”的行政法内涵. 凤凰网. 访问日脚2018-10-03.
-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机构编制工作用语释义 .